中国文化报:2007年“两会”召开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将更多的目光投向了网络文化产业领域,数十位人大代表就网络环境净化、网络市场交易规范、网吧监管、虚拟财产保护以及动画产业发展等几大业内广受关注的问题提出了议案。虽然这些问题何时能得以彻底解决,目前尚难预测,但“两会”的声音让我们更强烈地感受到了全社会对发展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视。当然,无论是批评还是建议,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门类,网络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应该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
    热点议题一:网游虚拟财产非法交易的“堵”与“疏”
    网络游戏在中国兴起以来,关于虚拟财产的讨论逐渐增多。许多网游玩家的游戏装备、游戏金币等经常被他人侵犯,但是由于私下非法交易的存在以及法律法规的滞后,这些问题始终得不到妥善解决。
    “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十分混乱!”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副处长刘来平很感慨,他说,在淘宝网上,贩卖魔兽装备、金币的信息足有15万余条,价格从几分钱到几千元不等,有的甚至标价上万元,实际上,这些“地下交易”的游戏账号大多来自盗号集团。这些被盗虚拟财产,大多通过交易网站贩卖。
    刘来平建议,国家应立法禁止网络虚拟财产非法交易,否则,在虚拟世界里,物主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他认为,禁止非法中介交易后,犯罪分子盗窃的虚拟财产将难以流通,再次盗窃的“动力”就大打折扣,而正常的虚拟财产交易让物主自由选择,能有效保护虚拟财产的被盗。
    人大代表、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李国光认为,在现行法律中,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还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讨。
    据了解,目前,韩国已准备在《游戏产业振兴法》中加入“禁止进行虚拟货币中介”的规定,此法案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允许兑换、中介或买入通过游戏获得的有形、无形物品(游戏点数、游戏币、赠品)。”
    热点议题二:保护网络隐私权
    针对网上隐私权频频遭到侵犯的问题,本次两会还涉及一个新的领域,那就是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提出了《关于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建议》。
    洪可柱在建议中指出,网络隐私权是人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除了个人信息外,洪可柱认为,还包括个人通讯内容、QQ号码、个人在网上的活动踪迹等也都属于网络隐私。比如IP地址、浏览过哪些网页、活动内容都是上网的人可以享有的隐私权。
    而目前,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突出问题是:非法干涉、监视私人网上活动,截取他人电子邮件、QQ信息,窃取他人QQ账号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有不少企业对员工的个人电子邮件进行监查,黑客或网络服务提供商截获和篡改网民个人的电子邮件,利用电子监控系统监视他人在网上的言行等,从而导致用户邮件内容丢失,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泄露等等。因此,他提出建议称,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时,应注意国家利益、行业利益和个人隐私之间的合理平衡。
    而对于博客是否需要实名,敲打着道德底线的网络视频由谁来控制,谁来约束一日千里的中国互联网等问题,人大代表、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在提案中也更迫切地提出了解决网络监管问题的建议,“除媒体内容另有监管部门外,我国应统一网络的监管机构,电信与广电网络应由一个机构统一实施监管”,朱立军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李力在参加分组审议时,强烈呼吁尽快将《新闻法》的制定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他表示,如今网络媒体的影响力已超出了国界,已到了不规范不行的地步。
    热点议题三:网上购物与纳税法规的制定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对人们生活的渗透,越来越多的网民选择网上购物这一便捷的购物方式。但是由于网络监管的难度较大,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许多消费者因此陷入网络陷阱。
    人大代表许金和建议,尽快制定网上购物法,规范网络经营活动,打击利用网上购物进行欺诈的行为。
    “目前的情况是,如果出现收款不交货和假冒伪劣商品,受害者投诉无门。”许金和表示,我国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极不健全,亟待立法规范。
    对于网上交易的纳税问题,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学希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陈学希还就如何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出了具体建议。
    热点议题四:网吧监管和未成年人上网
    在今年“两会”的互联网议题中,关于网吧监管和未成年人网络成瘾最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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