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今天是:
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网站首页 文祖仓颉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墨之家 专家论字 艺术长廊 仓颉学院 旅游在线 论坛 项目开发
网站简介 商铺直达 仓颉文化研究部 新闻时讯 会员管理 在线服务 仓颉艺运 饮食文化 博客 在线祭祖
新闻动态
热门新闻
最新商品
新闻动态
国家出台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
2009/7/27 7:55:54

      央视网消息晚间新闻: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为深入开展文化体制改革提供新的政策保障。

    《通知》明确,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优惠。

    对于电影制作发行和在农村放映所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文化自用设备及配件免征进口关税。

    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费用,允许按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中宣部文化体制改期和发展办公室副主任高书生:必将推动我们更多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尽快地转制为企业,同时也对我们先行改革的文化单位怎么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提供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政司王建凡副司长:税赋降低了,提供文化产品的价格也能从税收优惠里面得到体现,最终在老百姓的消费中能够得到实惠。

                                                                                                                         来源:央视网

 

 

  编辑:仓颉文化 http://www.zhcjwh.com

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5001352号-1
广告服务 版权所有:仓颉文化网 联系我们
网络实名:仓颉 通用网址:仓颉文化 联系电话:0913-6163699 6163799
本站由仓颉文化公司监制(陕.052718092)